【產業動態---財政部】預告修訂【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檢送預告修正【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條、第4條、第7條附表草案影本,

並附該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一份請參照

 

說明:

      一、依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二項準用第154條第一項辦理

      二、本案係踐行法規命令草案預告程序,旨揭草案內容惠請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草案內容請見網址: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122ae208-2f82-42d5-af7a-b58943687c8a

 

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國庫署。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電話:(02)23228000轉7413。

 

(四)傳真:(02)23970990。

 

(五)電子信箱:A1@mail.nta.gov.tw

 

(六)「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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