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本(108)年農曆春節9天(2月2日至2月10日)連續假期酒類進口業者之需求,財政部國庫署已協調相關檢驗單位配合於農曆春節假期前就已取樣送驗進口酒品,
完成檢驗作業,俾利業者於假期前順利辦理通關;另已申請書面核放之進口酒類查驗案件,除特殊案件外,該署將於本年2月1日(星期五)下班前審理完畢。
財政部國庫署並表示,為縮短業者申請進口酒類查驗之取樣及檢驗時間,該署自105年起即與海關攜手合作,在兼顧衛生安全及通關便捷原則下,逐步推動完成進口酒類取樣及檢驗工作之整合,
打造進口酒類檢驗一條龍,達成一站服務(加速通關-省時)、一次開櫃(效率檢驗-省力)、統一查驗(便利作業-省錢)之三合一服務目標,實施後由原需4階段送驗,縮減為2階段送驗,
且每案平均取樣檢驗天數業縮短1.5天以上,有效節省業者通關時間及倉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