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訂定「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

財政部自 92 年起推動優質酒類認證制度,申請認證酒品須通過 資格審查、現場評核、酒品抽驗,並提報認證技術委員會審議通過, 始予認證,並定期追蹤查驗,確保品質及衛生安全。

為扶植小而美之 認證業者穩健發展,財政部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地方政 府及各酒類公(協)會開會研商,蒐集盤點可用政府資源,並獲致推 動共識,

於 106 年 6 月 30 日函頒「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下 稱本方案),將結合外交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 相關機關(構)行政資源齊力推動,

俾協助國產優質酒品開拓海外市 場,帶動製酒產業正向發展。

 

本方案以提高「優質酒類認證標誌」知名度、提升國產酒品之國 際競爭力、優化中小型業者營運體質為目標,擬藉由平面廣告或臉書 粉絲團等多元化媒體或其他方式,

加強行銷優質酒類認證標誌,於財 政部國庫署網站設立專區,提供國內外酒品市場及展銷等相關資訊, 並遴選優質業者提供全方位輔導,包括精進營運方式及行銷技巧、提 升酒品風味與品質等,

各項措施將分為 106 年度辦理及預計於 107 年 度至 108 年度推辦二階段執行。 106年度財政部依本方案辦理獎勵認證業者參加國內外酒品或食 品展覽(售)活動,及遴選歷年獲財政部品評評鑑績優之認證酒品,

薦送參加國際酒類評鑑競賽,並持續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中華民國 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提供之國內外展銷訊息及培訓課程等,提供國內製 酒業者參考,駐外單位亦協助邀請認證業者參加當地具特色酒品相關 活動,

及將認證制度及酒品資訊轉送當地相關業者參考,其他相關機 關並已陸續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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