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進口酒類檢驗室自本(7)月1日起擴大服務檢驗北部進口酒類檢驗案件

更新日期: 106.07.04      

  • 類型: 菸酒
  • 發布單位: 菸酒管理組

  財政部國庫署與關務署合作於基隆關建置進口酒類檢驗室,於本(106)年4月1日正式運作,並自7月1日起,擴大其檢驗服務範圍,由原先基隆關本關擴增至基隆關(含本關、五堵分關、六堵分關及桃園分關)及臺北關(含本關及竹圍分關),有助節省業者倉租成本,提升檢驗及通關效率。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3項及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規定,進口酒類應向財政部申請查驗,經查驗不符酒類衛生標準者,不得輸入。本項查驗屬逐批查驗或抽批查驗抽中批者,自105年1月1日起由海關各關區協助進口酒類取樣,再寄送至屏東縣檢驗中心。為加速業者進口酒品通關,免除北案南送之運送及時間成本,財政部國庫署與基隆關合作建置進口酒類檢驗室,俾兼顧貿易便捷與民眾飲酒安全。
  基隆關進口酒類檢驗室辦理進口酒類檢驗,目前運作順暢,據統計,本年4月至6月,平均檢驗天數約3天,較以往南送屏東縣檢驗中心平均檢驗天數約5天,縮短2天,有助提升檢驗及通關效率,北部地區進口酒類檢驗案件約占整體檢驗案件量之8成,該檢驗室擴大檢驗服務範圍後,可望嘉惠更多酒類進口業者。

 

  • 聯絡人:林科長明德
  • 聯絡電話:(02)23979491#520、0916516788
  • [主題]財政稅務
  • [施政]菸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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