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勞工在職進修計畫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 台北市酒類商業同業公會 | |||||||||||||||||||||||||||||||||||||||||||||
課程名稱 | 酒類從業人員行銷管理班 訓練課程代號:67132 | |||||||||||||||||||||||||||||||||||||||||||||
報名/上課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五號3G04/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五號3F13 | |||||||||||||||||||||||||||||||||||||||||||||
報名方式 | 採線上報名,如有疑問者歡迎來電洽詢1.請先至臺灣就業通http://www.taiwanjobs.gov.tw/加入會員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 |||||||||||||||||||||||||||||||||||||||||||||
訓練目標 | 從台灣早期的菸酒專賣制度,一直到1987年開放國外酒品進口,及2002年開放民間釀酒以來,帶動台灣酒類市場蓬勃發展,國內進口酒品業務雖已臻成熟,但如何提昇酒品文化及國內釀酒技術等,是本產業目前重要課題,包括從業人員對酒品相關法規及對假劣酒之辨別與認識,及釀酒師、品酒師、侍酒師專業人才之培養,有助於本產業建立建全之機制;知識與人力資本的時代來臨,我們認識到專業人力是產品推廣的重要因素,加強專業教育訓練課程提升產業競爭力,是本會目前努力之目標。 目前台灣尚無酒類銷售從業人員及管理的認證機制, 本課程可提供雇主在應聘專業人才的依據, 同時可增加就業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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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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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 | 學 歷:高中/職(含)以上 資格條件:一.全台酒類銷售從業人員及相關興趣愛好者 二.本計劃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份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有本國籍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份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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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 1.以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站報名順序為主,線上完成報名前25人為正取、資料送達本中心且完成繳費者始完成所有報名手續。錄取順序依網路報名先後,相關報名表格及繳費收據寄達本中心之時間排序,於一周內未完成繳費並將資料寄達者視同放棄,由備取遞補。2.線上報名備取者,待錄取狀況作業後,另行通知繳交資料及費用。 | |||||||||||||||||||||||||||||||||||||||||||||
招訓人數 | 25人 | |||||||||||||||||||||||||||||||||||||||||||||
報名起迄日期 | 103年07月02日至103年07月30日 | |||||||||||||||||||||||||||||||||||||||||||||
預定上課時間 | 103年08月02日(星期六)至09月20日(星期六) 每週六 白天09:00-16:00上課,共計48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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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師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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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實際參訓費用$6,380(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5,104,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276)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 |||||||||||||||||||||||||||||||||||||||||||||
退費辦法 |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 |||||||||||||||||||||||||||||||||||||||||||||
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2. 45歲以上在職勞工、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之補助。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
訓練單位連絡專線 | 聯 絡 人:曾小姐聯絡電話:02-27296216/0938737733傳 真:02-27589108 電子郵件:serenaunique@hotmail.com.tw | |||||||||||||||||||||||||||||||||||||||||||||
注意事項 | 1.報名日期:103 年07月01日至103 年07月30 日受理。2.報名資料:檢附學員參訓契約書(附表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帳戶影本、最近6個月內相片2張、報名費用,傳真或Mail 辦理報名。3.訓練費用:於開課前先行繳納實際參訓費用$6,3804. 繳費方式:
(1)匯款戶名:台北市酒類商業同業公會 帳號:5322717571563 合作金庫銀行 南三重分行 並Mail 匯款日期、編號及姓名同時Mail至下面信箱 serenaunique@hotmail.com.tw進行確認 (2)開立支票或郵政匯票 【抬頭請開『台北市酒類商業同業公會』】 郵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五號3G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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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單位申訴專線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0800-777888 http://www.wda.gov.tw/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電話:02-89956399 分機1371林小姐 http://tkyhkm.wda.gov.tw/ 電子郵件:service2@wda.gov.tw 傳真:02-89956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