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請會員廠商留意消費者禮券之權益
主旨:為維護消費者之權益,向會員宣傳說明二、三事
一、依奉交下財政部115年6月25日台庫酒字第11503688310號書函辦理
二、呼籲菸酒業者欲使用【終身】、【永久】等用語或類此字樣之定型化契約條款與消費者簽訂契約,
請先衡酌是否在消費者有生之年均能提供,不會因外在因素(如通貨膨脹、零件材料停產等)影響履約能力,
且有充分完善之履約保障機制,足以排除或降低消費者因企業經營者給付不能所致風險;如否,則請避免使用
記載上開用語之定型化契約條款與消費者締約及作為廣告行銷手段。
三、另為保障消費者使用禮券之權益,請提醒消費者詳細審約契約內容,再為正確之消費選擇。